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法规;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下列情况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考生除外);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4.非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人员。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将根据上述条件对每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被高校录取且已报到就读的学生视为在校生,在校生如未得到就读高校同意并且未办理退学手续,不允许参加高考报名。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的高一、二年级的在校生也不允许参加高考报名。如果发现考生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资格,不论是否已参加高考,一经查实坚决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只能报考“普通高考”,不能报考“高职统考”。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统考,但只能任选一项,不能兼报。不能报考“高职统考”的“双特色”类别。中职生无论何种情况,均不能在非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
对口升学须报考高职统考双特色考试类别,非对口升学的可以报考高职统考其它考试类别或者普通高考,但只能选报其一,不能兼报。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高等职业学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就读一年制中职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高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一年制大中专生,必须以就业为导向,一律不得转户口关系。招收的外省学生,根据国家报考规定,户口不在我省,一律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招收本省学生,不得参加高职统考。所以,这类考生中,外省学生不能参加我省的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的报名;本省学生可以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2008年的新变化:
1.调整报名时间。全省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20至23日;普通高考非艺术类考生的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5日至25日。
武汉市、黄冈市各县(市、区)试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一次性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20日至21日。
2.凡在2007年6月30日以后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申请报名时在出示户口簿原件的基础上,还须向报名点提交户籍迁移原因等情况说明,以供报名点统计上报。
3.为方便往届生报考,2008年具有湖北省户籍、参加补习的往届生,若其户口所在地和补习学校所在地在同一市(州)内,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或补习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是否允许考生在本市(州)内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向考生公告。